1219 借花献佛的阿汤哥!(第三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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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借花献佛的阿汤哥!(第三更!)

今日周五,祝大家开心!

……

在刘萌萌看到北宫错时,她就以为那俩追杀她的人,被干掉了。

等刘萌萌从车里上来后,又马上趴进了北宫错的怀中,享受安全感……所以一直没有注意那俩人。

直到阿汤哥说话后,她才发现那俩人还活着。

刘萌萌虽说很恨那俩差点要她小命的人,可她毕竟是女孩子。

女孩子哪有柴慕容、花漫语那样的?应该都是柔情似水才对的。

看到那俩特工没死后,刘萌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问:“原来你刚才没有杀那两个人。”

“他们只是在接到了一个错误的指令,做了一件错误的事情,还不至于该死的。”北宫错望着急窜而去的黑色雪佛兰,向后退了一步:“我们快走吧,必需在下一拨中情局特工赶到之前,离开这儿才行的。”

北宫错伸出左手刚想去抓刘萌萌的手,带着她离开这儿。

可就在即将碰到她的手时,却又鬼使神差般的往她脸庞上伸了过去。

刘萌萌一楞,刚想做出躲避的反应,北宫错的手,已经很温柔的在她脸上轻拂了一下,将溅上去的血迹(伯恩手腕被子弹贯串后,溅出的血)擦掉,然后不再犹豫的捉住她右手手腕,大踏步的向开来的那辆警车走去。

什么叫爱情?

爱情也许是他和她在压马路时,他下意识的将你护在路边,爱情也许就是当你看到别的成双小情侣时,就会想到和他(她)曾经也拥有过这样一个终生难忘的夜晚。

爱情这玩意,根本没法解释,它只有生产日期,却没有保质期,有的爱情可以是一天,可有的却是一辈子。

不管是哪种爱情,它的出现总是带着相当大的偶然性,能够让人的心真切感受到。

就像刚才北宫错下意识的抬手,替刘萌萌擦掉脸上的血迹时,只是一个轻微的动作,却就将两颗年轻的心,牵在一起,从而让他们感受到一种从没有过的温馨感:我,怎么可以这样在乎他(他)?

“喂,喂喂!你们不可以扔下我呀,大侠,大侠,求求你带我一起走吧,我愿意为此付出一百万的美金!”

等那辆黑色雪佛兰跑远后,现在总算从恐慌中镇定下来的阿汤哥,看到北宫错理也不理他的,带着刘萌萌就走后,顿时就急了,大呼小叫的追了上来。

别看阿汤哥在遇到危险时,吓得和个娘们似的,但他的观察力却依然存在:北宫错虽说穿着美国警察的服装,但却有着和刘萌萌一样的面孔。虽说美国也不缺少华人警察,可那些人谁能有穿着警服、却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傲然感?

所以呢,见多识广的阿汤哥,马上就知道北宫错这个警察是假的了,因为经常拍摄那种特工大片,他很聪明的就想到了,这个假警察很可能是来自华夏、专门为保护刘萌萌而来的顶级特工!

要不然,刚才他决不可能,在阿汤哥还没有来得及眨眼时,就干净利索的将那俩杀手(中情局特工),给收拾了。

这才是真正的大侠高手啊!

阿汤哥心中无比的钦佩着,连连喊着华夏男人都爱听的‘大侠’,乞求人家能够带着他一块离开这个可恶的地方。

听到阿汤哥这样喊叫后,北宫错眉头皱起的停住脚步,看也没看他一眼的,问刘萌萌:“他是你在美国的朋友吗?”

阿汤哥经过这些年的闯荡,创下了‘天下谁人不识君’的诺大名头,也许就连京华街头上的乞丐,因为捡报纸捡多了,都能认出他来的地步。

可北宫错,却根本不知道大名鼎鼎的阿汤哥是干嘛的,这让刘萌萌感到很差异:“你、你不认识他?”

“我该认识他吗?”北宫错一脸的纳闷:“在这儿,我只认识你一个人。”

刘萌萌羞涩的一笑低头,小声说:“他不是我的朋友,只能算是我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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