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水落石出(1 / 2)

加入书签

冠兰是审判长,她知道自己的审判离不开案件的材料,

只能在这些材料上查证属实,只有依据这些材料或者补充进一些新的材料对照法条进行判决。自己不是神仙,不可能知道朱金元和藏单买卖枪支的幕后交易和盟约。换句话说即使自己是神仙,是千里眼,顺风耳,能掐算,能听到,能看到与案件相关的秘密,但案件材料上没有反映的,自己断然不能游离,因为自己是法官,就必须依附于法律的窠臼。

这些案件的材料,用规范的语言讲,是证据。用老百姓的语言讲,就是材料,不外乎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冠兰的优秀,冠兰的高,就是通过抽丝剥茧的办法对这些案件的材料辩伪求真,并且沿着蛛丝马迹,寻找出与案件关联的重要事实,并经过证实,以此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冠兰扬起了法槌宣布,休庭十五分钟,法警带第二被告人退庭。

休息时,冠兰与合议庭的成员,请公诉员吴长江,被告人辩护人的李得志律师,还有其他几位出庭的律师叫到另一个没有人的审判厅一起,开了碰头会,她说了自己的看法,主要就枪而言,除了枪支买卖交接事实不清,存在五个不对头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事实,这就是对枪的确认缺少重要人迈暖暖没有专们的证实材料,因此需要法庭调查确认,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合议庭的叶庭长、老罗当即表态没意见,同意。

公诉员吴长江也表示赞同,其实他也注意到了枪的事实问题,他之所以在起诉书里之没有把非法持有枪支罪单列起诉而是与聚众斗殴并在一起诉,就是因为枪的事实混乱,再加上还有其他的难言之隐。现在冠兰提出了有根有据的问题,他脸上也不由自主的也泛出了一阵青一阵红。辩护人的律师李得志律师,对合议庭的意见也提不出相反的看法,只好点头,其他的几位律师表示同意。

冠兰说“吴检长,你是公诉人,下面讯问枪的问题还是你来。”

“行,不过与枪有关联的在押庭审的被告人最好都讯问一下,如何?”

“好。就这么定,大家休息一下,马上开庭。”

吴长江跟冠兰说:“确认枪支,如果能摆上一支案发现场的枪,一支与之两差不多枪,让这些在押的人出庭辩认一下多么省事。”

“这是不可能的,现在我们只能就现有的材料讯问,脱

离这些材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讯问这方面你是专家。该项怎么问你就怎么问吧。”冠兰信任吴长江。

“好吧,就现有的材料讯问。”

冠兰与吴长江走在一起,边走边说:“吴检长,如果辩

认的这支枪不是案发现场的那支枪,那,……”

吴长江知道冠兰的意思,说:“那你就当庭宣告,由于公诉人员发现此案件有的证据需要补充侦查,特此延期审理。如果辩认还是与原来的相差不大……”

“那就继续审理。”

俩人心有灵犀,但并没有违规违法。说着说着,两人一起走向洗手间,在分向男女洗手间时,吴长江说:“刚才朱金元就是从男卫生间跳下去想逃逸的?”

“是呀,这家伙蛮厉害的,”冠兰说。

“你一个女的也厉害,跟着往下跳”

“我不开了两枪,这家伙早跑了。”

“是你开的枪?”

“对呀。把他给震住了。如果这家伙逃脱了,要是还藏匿了枪支,再拿出来祸人,那可就麻烦了。”

冠兰只是顺着常理说,并不是所指。吴长江听着,表情严峻,点着头说:“哦哦。”

在男洗手间,吴长江小解后,站在窗户望下看,心里沉重起来,自言自语的说:“还多亏了冠院长,把这家伙捉住了。”

冠兰扬起了法槌:“下面对“1?18”聚众斗殴案的枪支问题进行法庭专项调查,带第一被告人马元宝上庭。”

“请公诉人开始讯问。”

吴长江精神抖擞的说:“被告人马元宝,你上午已经陈述,“1?18”聚众斗殴现场听到过枪响,你也看到过黎苟崽拿出枪了,是不是?”

“是。”

“这是支什么样的枪?”

“来福式枪,跟银行押钞的枪差不多。”

“打了几枪,

“他们打了两枪,我们也开了两枪。”

“打架完后,你见枪没有?”

“没有,‘驴狗崽’开枪以后,我们的人分头追对方的人去了,回来时,我看见‘驴狗崽’还是背了个黑包,估计把枪放进包里。”

吴长江示意冠兰讯问完毕。

“带第一被告人退庭,带第三被告人卢小送上庭。”

“被告人卢小送你有没有参加‘1?18’聚众斗殴?”

“参加了。”

“你讲讲当时的情况,”

卢小送讲的与在看守所对办案侦察员所讲的基本一致。

吴长江问讯枪的问题,卢小送的回答也没有新的内容

“带第三被告人卢小送退庭,带第四被告人迈暖暖上庭。”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