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章 放克和金属(2 / 2)

加入书签

“接下来要登场的这位,是我们的老大哥,一位摇滚老炮儿,我们都喜欢叫他……”

曹吾将话筒递向观众,观众们笑呵呵的喊出了他的名字:“坚爷!”

“没错,今天,他同样要挑战一下自己,选了一首流行歌,并在编曲中融入了金属的元素。我看了彩排,非常棒!相信大家已经十分期待了,那就让我们掌声请出……”

“坚爷!”

封坚上台了。

他是这节目中观众缘最好的一个。

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是一副笑呵呵的样子,像是什么都影响不到他的心情。

已经快当爷爷的年纪,他每次出现在镜头前,却总是活力四射,像个没长大的孩子。

网上有很多喜欢他的歌迷,他们也学着节目里其他人一样,亲切的叫他坚爷。

在京城语言中,爷是一种称呼,但算不上一种尊称,里面还带着一股子戏谑的味道。

但这戏谑的味道却不会招人反感,相反,很多京城人都喜欢用此来自嘲。

挎上吉他,封坚忽然凑到话筒前,学着狼嚎来了一嗓子。

随即,乐队鼓手猛地给出节奏。

咚哒!空咚哒!咚哒!空咚哒!

封坚晃着身子,十指翻飞,吉他乱秀!

“她熄掉晚灯,幽幽掩两肩!”

“交织了火花,拘禁在沉淀!”

“心刚被割损,经不起变迁,”

“她偏以指尖,牵引着磁电!”

……

封坚到底是老炮儿,将这首歌改成了一首非常优秀的流行金属。

这几年来,在黑洞的影响下,玩金属乐的人不少,但能抓住精髓的人却不多,封坚就是一个。

曹吾感觉,就算让自己改,也就差不多这水平了。

“汹涌的爱扑着我尽力乱吻乱缠!”

“偏偏知道爱令我无明天!”

……

坚爷的嗓子不减当年,在最后一个音还拖长升了一key,高亢入云!

摇把抹挑,坚爷来了段行云流水的吉他solo!

在当年的摇滚圈,坚爷就是四把吉他之一,技术早已炉火纯青。

曹吾都听嗨了,那吉他弹得叫一个脆生!没有一丝杂音,简直像是合成器编写出来的一般,又稳又准!

几十年的舞台经验,让现场直接成为了坚爷的主场。

音乐忽然一停,又在一个呼吸之后再度出现。

摇把下压,电吉他发出一声亮丽的尖叫,坚爷瞬间点燃了全场!

曹吾忍不住摇头赞叹,这气口玩得绝了。

气口早先是用在戏剧表演当中,形容的是演唱间故意留出用来换气的那一小段时间空档。

但它并不是戏剧表演的专用名词,在传统曲艺中,也有类似的东西,比如相声中的大喘气。

它是空白的,没有内容。

如果用文学技巧相比的话,它应该近似于留白。

运用得当的话,它能够大大加强作品表现力和感染力。

但运用不好的话,很容易造成突兀的顿挫感,其中的差别往往就在停一秒还是二分之一秒之类的细微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