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婚姻(6)(1 / 2)

加入书签

看征战天下第九十九章婚姻(6)

请推荐

庄明月又惊又喜的捂住了嘴巴,这句话,她期待很久了!可是这一次,终于从段业嘴里讲了出来!

庄明月非常希望自己的男人,是有雄心壮志的人!而她们其实看问题很简单,所谓的雄心,最直接的,就是最大官,那当然就是皇帝!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唯有这皇帝,在他们看起来这才是天下的主宰,才是人间至高无上的所在。【,~n看?。**?但是皇权,往往也是让人虽然心向往之,却是身不能至。想想看,高屋建瓴,有多少人,想去做皇帝?但是成功的皇帝又有几个呢?大部分想当皇帝的人,下场只有一个,就是死掉。

既然当皇帝需要这么大的机会成本,那么大部分人,肯定还是选择算了,最好是说都不要说出来,毕竟是犯忌讳的,任何一个皇帝,都会本能的把那些想要去做皇帝的人给杀掉,这简直是规定动作了。

但是这个时候,段业敢说出来,那一定是有所本的。寻常人,恐怕是在心里想想,都会很有压力的吧。

段业也很诧异,怎么自己一下子就说出来了这样的话?难道,这真的是心里所想的吗?

明月看着段业神色不愉,欣然道:”大人!您既然讲出来了,那么……“”等等!“段业挥手,”我可什么都没有说。“”好好好,您什么都没有说,行了吧?“明月得到了自己想知道的,倒是没有必要接着揪着不放,”大人,您真的认为,你的女人们,都应该一样?“”那是自然。“段业看了明月一眼,轻轻道,”我告诉你,这个问题,是个原则问题,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明月却突然想到了什么,她展颜一笑,便也不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她笑道:”好好好,那都依你,依你,啊?“下午,段业又见了几波杂客,如今,段业在这长安城已经算是知名人士了,每天来拜访的人是络绎不绝,很多人,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像样的人,但是人有身份,段业短期内还得在长安呆着呢,因此还是得去接见一下。

而且话说回来,很多看起来没有啥用的人,其实在关键时刻,反而能够起到大用,因此段业倒是想趁机发展一些关系。毕竟,自己亲自出马,其实是最有诚意的。

只是今天来见的,却是个叫做来护儿的大胡子,段业很是奇怪,因为这个人,在签名簿上写的就是五个字”壮士来护儿“,而其他来拜访的人,就算不是政界名流,起码也是有数的大商人,段业如今是什么身份?岂是谁都能见的?

段业唤过楚云深,问道:”小楚,这个是怎么回事?“看那来护儿站在外面,体壮如山,面貌黝黑,看起来就像个力拔山河的金刚一样,好不威风!

小楚有些尴尬的说道:”大人,这个人卑职去问了,据说真的是个壮士!“”壮士?“段业有些好奇。

“是。”楚云深道,“据说三年前,有一股东洋来的Lng人来长安打擂台,宣称长安城内,无他们的对手!而这三个Lng人,倒是有几分本事,一时间长安真的就没人是他们的对手,反而死伤无数!”

段业没想到,真的还有这种所谓的武林高手,所谓的江湖存在呢!难道老金老古不是胡诌的?

小时候,段业当然也是武侠的爱好者,但是段业并不是盲目的去崇拜,那个时候段业就有很多问题没有想清楚。

比如那些行侠仗义的大侠们,出手那么大方,几百两银子随便花,这就有问题了。第一,几百两银子也是几十斤,就算你武功高好了,带个几百两也就算了,你能带几千两几万两?大象也扛不动啊。

再者,在任何使用银本位的时代,银元宝都是库银,是不许拿出去花的,只有朝廷能花,寻常百姓,都只能花所谓的散碎银子,谁要是那个元宝招摇过市,那不用想,人家一定认定你是偷了库银的,盗窃库银的人,那是要株连三族的!

有人可能会说,我带银票不就好了么,其实也没有那么简单,银票这个东西,根本不是后世的支票,没有支付功能,他只是一个存款的存单而已,你拿那个也是没法去“悦来客栈”吃饭的。

还是韩非子说得对,“儒以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大部分所谓的侠客,说白了,就是黑社会,就是不遵纪守法的不安定因素,段业这样的人,当然很是看不起所谓的侠客。

但是却没想到,这种东洋的所谓侠客,居然还混到长安来混饭吃了,这真是岂有此理,这又不是东亚病夫的年代呢。东洋人?那不是鬼子就是棒子了!没想到,这些人,真的是改不了吃屎,有功夫,就想来原闹一下!不整治他们,是不行了!

“结果,是来护儿帮他们出头了?”段业问道。

“不错,就是他!”楚云深道,“这来护儿当时走上擂台,大家就觉得擂台垮了一半!”

“喔?”段业看了看来护儿的体型,心里也颇为好笑,这么沉,当秤砣和锚都行了。

“后来么……就听说一个小矮子打了他半天,他没动,他一拳头,那矮子就飞了,再然后,剩下俩,也几乎没怎么近身,就被他制服了!”

段业颇为无语,其实,他知道,这是正常的现象。

大部分所谓的武功,只是提高人的搏击能力,方法是让人的潜力尽量发挥出来。

但是人的潜力是有限的,你可以会射箭会飞刀会飞檐走壁,但是你不可能真的去飞。就说打架,其实身体因素很重要,两米的和一米五的打,功夫什么的,都是其次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