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百万金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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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险之城。

丁火披着黑色斗篷,出现在冒险城中。

这一次丁火离开莱茵城,除阿米外,并没有告知任何人,虽然可以预料到紫罗兰、瓦尔基丽、亚瑟等人的反应,但丁火觉得这样做没有错,他不可能永远留在摇光复国军中,陪紫罗兰一起复兴摇光国,那并不是他所希望的生活方式。

冒险城是丁火当初让浮空岛飞舰载他抵达的位置,所以丁火重新回到冒险城,用中央斗士学院的学员徽章,发出讯号之后,就在这里等待飞舰来接他。

飞舰到达,可能需要二十天左右的时间,因为正是开学期,所以学院中的飞舰调度不开,由于时间非常充裕,丁火就计划在冒险城接几单买卖,给他的甲兽龙猫,赚点伙食费。

龙猫的食物是月辉石,丁火怀疑只要是晶石,龙猫都不会介意,不过更高级的朱燃、竹生、天机晶石,就算是丁火卖了龙猫,也买不起。

想赚取金币,做冒险者,接任务,这是最直接方式,而在冒险城中,正是最适合冒险者赚取财富的地点,那一片被称为冒险家乐园的森林之中,有着太多无主财富,等着被冒险者们发现。

于是丁火裹着黑袍,来到酒馆。

冒险城的酒馆里,一片喧嚣热闹,时间是傍晚,也正是冒险者们大肆吃喝、胡吹乱侃的时间,而在冒险者之中,像丁火这样在别处会被视为形迹可疑的装扮,在这里却十分正常。

丁火进入酒馆,左右扫视,就看到好几个和他一样穿黑色斗篷,遮掩真面目的冒险者,正分散坐在各处。

这种黑色斗篷是冒险城的样式,服饰店老板号称穿着它不仅可以完全融入夜色,就算是在阳光炽烈的正午,也不会露出真实面貌,并且还有防尘、保暖、驱除有害虫类的特色。

也许服饰店老板所言不虚,但唯一的问题,就是这件黑色斗篷撞衫率太高,丁火所坐右侧那桌,就有另外一个黑色斗篷。

丁火保持神秘本色,默不作声,听着酒馆内的喧嚣议论。

议论的中心,竟然就是莱茵战役。

酒馆中央一张桌子旁有个红发壮汉,他的体形如同食人熊一般,肌肉鼓鼓的,**上身,身上还有奇异纹饰,此刻壮汉一边大口灌着麦酒,一边喷吐酒星子大声说话。

“……莱茵战场上两个传奇级斗士正面决斗,打得这叫一个惨烈,只是不小心被台风尾扫到的两军骑士,就有上万人那么多,每一个都死成一堆碎肉,简直太惨了!”

“……不过真正决定胜负的,还是摇光复国军女武神安排的突袭,摇光国有八大军团,你们都知道吧?其中最不怕死的就是圣狱骑士团了!”

“……圣狱骑士团突袭黑甲军本阵,一万五千六百名骑士,大战十万黑甲步兵,这一战圣狱骑士里有三十六名斗士,黑甲军中有七十二名斗士,这一百零八名斗士合称为……,咳咳,错了。”

“黑甲军本营之中,有十二名斗士,合称为十二黄金星象,个个都是传奇级别,但圣狱骑士团中也有四名打不死的斗士,连闯十二星宫,最终擒获开阳国皇太子李承乾!”

“其中有个戴铁面具的斗士,立下功劳最高,已经被摇光公主看中了,马上就决定嫁给他!又封他为执政王!”

红发壮汉说得口沫横飞,酒馆中众人也听得入神,足足七八十人,却没发出半点声响,只听着红发壮汉的激情声音。

听到摇光公主嫁人这里,才有人接口:“摇光美人天下艳,摇光公主又是摇光美人中的绝色,现在那铁面斗士,娶了摇光公主,又做了执政王,真是走了……比蒙大运。”

比蒙是南蛮大陆上最大的野兽,比蒙大运形象这运气像是比蒙一样从天下掉下来,想躲都躲不开。

“哈哈,如果你是个斗士,也有可能娶到摇光公主啊,但你不是斗士啊,废柴!”红发壮汉大声嘲笑。

刚才说出酸溜溜话语那个,顿时气得脸色涨红,但他似乎很忌惮这个红发壮汉,又不敢发作,只好大口灌下啤酒,又喝令侍者再端来一杯。

酒馆的侍者,是个十八九岁的青春少女,模样一般,却有着很火辣的身材,送啤酒过来时,被那家伙在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顿时响起一声弹性十足的噼啪声。

哈哈!

酒馆内所有人都高声暴笑起来,这是冒险者们最喜欢听的声音之二。

那少女侍者被这一巴掌,惊得身体紧崩,尖叫一声,然后随手就把手中铁制托盘,敲在那家伙脑袋上,砰一声响,又引起酒馆内冒险者们的轰笑声和鼓掌声,几乎把酒馆屋顶掀了起来,这就是他们最喜欢听的声音之一。

一片混乱之中。

红发壮汉站了起来,大步走到被托盘敲晕的冒险者身边,抓起他就扔了出去,那冒险者身形也很高大,但在红发壮汉手中,就像是个小玩意一样,被扔得轻轻松松。

被掷出的冒险者,差点砸到推门而入的一个人,那人吓了一跳,按着头顶的帽子,紧张的盯着酒馆内这片混乱,酒馆内的冒险者们,也盯着他。

这家伙穿着一身奇异的紧身工作服,高筒靴,登山帽,手中拄着探险棍,身边还跟着一只箱子。

跟着一只箱子……?

冒险者们,全部把目光集中在那只箱子上,箱子只是普通箱子,但底下却奇迹般的长出四只脚来,正跟在那家伙身后一溜小跑。

神马东西?

魔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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